年报异常:必须先在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份的年报并公示。
地址异常:
原地址解异常:需证明在原地址实际经营(提供水电费单、租赁合同等)。
变更地址:若已搬迁,需先办理住所变更登记,领取新执照后,再申请移出异常。
公示信息弄虚作假:需先在系统中更正相关信息。
办理入口:
PC端:登录 江苏政务服务网,进入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区,选择“信用修复一件事”。
手机端:下载“苏服办”APP,在首页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专区选择“法人一件事” -> “信用修复一件事”。
操作步骤:
选择“经营异常名录移出”事项。
在线填写申请表,上传整改证明材料(如年报截图、地址证明)。
提交后等待后台审核,无需前往窗口。
营业执照: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,若有)。
身份证明: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申请文书:
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》(窗口领取或官网下载)。
《守信承诺书》(窗口领取或官网下载)。
整改证明:
年报异常:补报年报的系统截图打印件。
虚假公示:更正后的信息截图。
营业执照:正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。
身份证明: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《信用修复申请书》(加盖公章)。
《守信承诺书》(加盖公章)。
整改证明:补报年报的截图或已公示即时信息的截图。
自有房产: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租赁房产:租赁合同原件 + 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(需加盖出租方公章或签字)。
挂靠地址:有效的《地址托管协议》。
现场核查: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配合现场核查,请确保经营场所有人在场。
办理时限: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市场监管部门通常在3-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。
结果查询:审核通过后,务必再次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确认状态已变更为“已移出”,无需专门领取纸质决定书。
业务限制:在解除异常前,企业/个体户无法办理变更、注销及行政许可等业务,请尽快处理。
代办要求:若委托他人办理,需额外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